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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通用5篇)

来源:内蒙古 日期:2022-08-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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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地处中国北部,地理上位于北纬37°24′-53°23′,东经97°12′-126°04′之间,东北部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交界,南部与山西、陕西、宁夏相邻,西南部与甘肃毗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

  内蒙古作为祖国北方绿色生态屏障,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内蒙古重要的历史使命,也是我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走生态文明的发展路子.胡锦涛总书记在2007年视察内蒙古时指出:"内蒙古历来是祖国北疆一块绿色宝地.这些年来,经过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内蒙古生态恢复取得初步成效,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成绩代表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生态恶化主要表现:

  1.草原退化据报道,2000年我区可利用草地面积为6359万多公顷,截止2010年草地退化的面积己达3867万公顷,占可利用草原的60%.素以水草丰美着称的全国重点牧区呼伦贝尔草原和锡林郭勒草原,退化面积分别达23%和41%,而鄂尔多斯草原的退化更为严重,面积达68%以上.

  2.水土流失我区水土流失面积达271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97%,使我区耕地质量严重下降,在赤峰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通辽市较为严重.东部大兴安岭地区涵养水源的功能衰退,成为松辽流域的灾害根源.

  3,森林资源锐减,生态功能减弱大兴安岭作为我国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由于长期过度采伐,致使林区可采资源面临枯竭,森林质量显着下降.森林的防护和调节生态功能的减弱,使林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加剧了干旱的发生,引发暴雨频繁,河流含沙量增大,洪水增多,其生态屏障作用大为降低.

  4.水资源总量减少近5O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地区大部分河流年径流量逐渐减少,同时由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当,不少河流受污染,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出现大范围的地下水位下降而形成区域性降水漏斗,大量的湖泊干枯或大幅度的水面面积的萎缩等,导致了水资源的严重缺乏,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5.土壤肥力衰退,盐碱化加重内蒙古自治区长期实行广种薄收,土壤次生盐渍化日趋严重,约耕地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盐渍化,严重影响我区现代农牧业的发展.盐渍化总面积达328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77%,主要分布在灌溉区,河谷平原,山间盆地,丘间洼地以及高原上的湖泊盆地周围.

  针对目前我区的生态现状,针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在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就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突进,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努力实现产业结构与生态建设相统一加大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力度,大力促进我区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拉动向依靠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重点发展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的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不仅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变化的新趋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其他产业发展.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2.政治生态化政府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对公共事务的互动合作管理.实现从治疗到预防的转变."先有污染后有治理,有污染才有治理"的传统治理模式只是一种对污染的事后治疗和处理,是消极的被动地接受污染的结果.政府决策行为要生态化.政府可以通过生态环境决策对对生态环境保护起直接的干预作用,也可以通过对经济发展规模,公众行为的影响作者简介:李美霞,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包红梅,内蒙古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nga决策对生态环境保护起间接的影响作用.政绩考核体系生态化.所谓建立生态政绩考核,就是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内容,体现到政绩考核的目标,标准,方法和结果当中.

  3.关注民生,实现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也是实现我区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富民是和谐之基.面临现有的形势我们要广开就业门路,扩大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容量,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投入,是社会事业大力发展.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从而提高全民素质.我们要全面推行新型农牧区医疗合作制度,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合理地调节收入分配,努力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4.实施生态文明战略,大力弘扬生态文化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工作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加大面向社会宣传,普及,推广等软环境建设力度,而且要利用网络和大众传媒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尽快培养一批熟悉资源节约,绿色消费,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务员,科研人员和志愿者.另外,要借鉴其他国家经验,加强培育非政府组织,发挥非政府组织在环境意识教育中的作用.我们需要建立完善的生态伦理教育体系,教育在环保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保护势在必行,同时又任重道远.

  5.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建设力度我们需要增强生态保护执法监督的可操作性,要尽快整合涉及各个领域的法律法规,以法制保证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是最重要的一个途径.因此要逐步地建立囊括草原监理,森林管护,水务监察,沙漠治理,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综合法制体系,尽快对有关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条文做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和量刑标准.

  6.加大草原生态的保护力度,努力实现草原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草原是我区特有的自然资源,保护好这片神奇富饶的大草原,是我们神圣的使命和责任,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转变牧业生产经营方式一定要把草畜平衡制度和休牧,轮牧,禁牧作为主要保障措施,这样才能使大草原真正得以保护.2009年《焦点访谈》报道保护草原先进人物巴特尔按照以草定畜,增草增畜的原则,科学测定草地生产力,确定载畜量,并把传统养羊改为养牛,实现了保护草原与协调发展,控制牲畜头数,改变草场利用方式,降低放牧强度,全面推行春季休牧和重点生态区域的禁牧.

  生态环境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及稳定的基础,又是重要的制约因素.要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途径,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篇二】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

  在形如雄鸡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中,内蒙古好比雄鸡的背脊,横向跨越华北、东北和西北,面积有118.3万平方公里,东西跨度长达2400多公里,南北跨度长达1700多公里。森林、草原、湖泊、河流、湿地、沙漠等多种自然地貌共存于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国内排名前10名的煤矿有9座位于内蒙古,占比60%,是国内产煤第一大省。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稀土矿山,储量占世界稀土总量的76%。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十分辽阔,有呼伦贝尔草原、科尔沁草原、锡林郭勒草原、乌兰察布草原、鄂尔多斯草原和乌拉盖草原等,为内蒙古成为我国最重要的畜牧业地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9年3月5日,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内蒙古生态状况如何,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把内蒙古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立足全国发展大局确立的战略定位,也是内蒙古必须自觉担负起的重大责任。”在总书记谈及生态文明建设问题时,再次对内蒙古提出明确的要求:“保持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守护好祖国北疆这道亮丽的风景线。”作为我国“北疆生态屏障”,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对维护全国生态安全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内蒙古自治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成功与否直接影响着全区各族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到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的生态安全,我们应自觉肩负起这一使命,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现代化建设形成新的格局。深刻认识我区生态系统极端的脆弱性,坦然面对土地沙化和荒漠化集中、危害十分严重的客观现实,迎接自治区内生态系统局部退化恶化、资源环境约束日趋紧迫的严峻挑战,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现状

  经对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近期发布的相关资料查阅,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声环境、辐射环境等几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大氣环境方面,对全区12个盟市大气环境监测的结果显示,仅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通辽市、兴安盟及呼伦贝尔市达标,其他盟市未达到标准。

  水环境方面,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自2011年以来由连续几年的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与去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点位)比例下降3.4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下降2.6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方面,全区共监测国控土壤背景点位275个,其中耕地点位46个、林地点位74个、草地点位149个、未利用地点位6个。全区土壤监测点位达标率为97.1%,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

  自然生态环境方面,全区生态地面监测点位共有171个,分布在4个草原样区、1个荒漠样区、1个沙地样区、1个农牧交错区、3个人工生态建设工程样区之中,对呼伦贝尔西麓草原、锡林郭勒草原、达茂旗草原、克什克腾旗草原、多伦县浑善达克沙地、四子王旗农牧交错带6个监测区92个地面进行监测。其中,植被现状良好的有26个点位,占28.3%,轻度退化的有26个点位,占28.3%,中度退化的有24个点位,占26.1%,重度退化的有16个点位,占17.4%。与去年相比,呼伦贝尔西麓草原、锡林郭勒草原、达茂旗草原整体基本稳定,克什克腾旗草原有稳中变差的趋势。

  声环境方面,全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15个,包括12个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和丰镇市,监测区域为市辖区或盟行署所在城镇。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5.5分贝,声环境质量评价为好。各城市中,呼和浩特市声环境质量为较好,呼伦贝尔市为一般,其他监测城市均为好。同比去年,全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下降0.4分贝。全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53.0分贝,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为较好。各城市中,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声环境质量为好,呼伦贝尔市为一般,其他监测城市均为较好。与上年相比,全区城市区琙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上升0.3分贝。

  辐射环境方面,全区辐射环境实时连续空气吸收剂量率和累积剂量测值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无异常。空气和降水中氚、空气中碘均未检出。内蒙古境内黄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等监测断面及贝尔湖、呼伦湖、达里湖、乌梁素海、包头市昆都仑水库等重点湖库水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无异常。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中总a、总活度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规定的限值。生物、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为正常。以上数据表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近况总体呈良性趋势。

  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

  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贯彻《水十条》、夯实河流水质监管主体责任和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抓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规问题,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方案(201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推进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将各项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进行细化明确,将不达标断面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将“一湖两海”治理工作做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生态文明新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全力推进“一湖两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地级、地级以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并对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进行调查,持续推进不达标水源地达标整改工作,多次向水质不达标的盟市发出预警函和督办函,并深入盟市现场检查督办,要求相关盟市制定并实施水源地水体达标规化。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为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配备重要法律武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自治区法制办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于2019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围绕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目标,深入的调查分析大气污染现状,制定我区《打贏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我区大气污染防治未来3年工作目标,组织编制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散煤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由自治区政府印发。近年,二氧化硫和氢氧化物指标均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全区农药和化肥施用量基本实现“零增长”,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等先进技术继续推广普及,农业生产方式正向绿色高效转变。全区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200万亩,旱作农业技术19万亩,秸秆粉碎还田2633万亩,增施有机肥3667万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8832万亩,占全区近年平均总播面积的74.3%。主要农作物化肥平均利用率达到31.8%。全区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面积分别达到4030万亩和4230万亩。积极推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在阿荣旗等15个旗县启动农膜回收示范县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减量替代、回收补贴、促进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推动废旧农用地膜的回收与利用。

  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大检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核安全文化建设和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落实整改问题219项。完成对内蒙古包头放射性废物库废旧放射源库安保系统升级改造,全年共收贮废旧放射源563枚,有效保障了全区辐射环境安全。加强与辐射日常备勤工作,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核与辐射应急机动队集训工作,实现了应急准备的常态化。

  三、推进内蒙古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路

  (一)推动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

  健全完善环境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规范非密综合办公平台运行管理,強化网络信息安全。持续加强电子政务服务能力,升级改版政府网站,厅蒙古文版政府网站正式上线并加入自治区政府系统蒙古语网站群,切实保障环境信息化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夯实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基础,完善全区环境信息基础数据库,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强化数据资源中心基准企业库,深化大数据分析应用以在线监控数据为基础,构建数据有效性分析体系,建设全区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大数据服务平台,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的大数据分析,积极推进中俄蒙“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二)加强环境宣传教育

  开展多样化、创新性的生态环境宜传教育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生态文明思想,总结十八大以来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成效,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为全面推进内蒙古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良好发展打下坚实根基。拓宽新闻媒介,加强舆论引导,拟定全年新闻发布计划,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环境保护新闻发布工作。围绕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部署情况、自治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当年全区环境质量状况加大主流媒体发稿力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集中力量宣传报道环保中心工作,切实提高全区生态环境宣传能力水平,为加快构建全区生态环境新媒体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企业和公民参与环境监督

  建立信访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公众开放力度,扩大公众开放覆盖面,使得区内企业和公民能够履行自身的环保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篇三】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

  一、村基本情况

  村位于店子乡东南部,距店子乡政府所在地3.5公里,村管辖范围22平方公里,群山环抱,最高峰海拔1600米,植被覆盖较好,树种以栎树为主,景色秀丽,气候宜人。截至20xx年底,该村总人口396人,三个村民组、6个自然村依山凹东西走向自然分布,村落布局较为集中。20xx年时,该村尚有耕地400余亩,近几年来响应政府号召退耕还林,目前仅余耕地210亩,除村集体用地外,村民人均耕地只有0.5亩。该村粮食作物以小麦为主,间作大豆,每年收成仅解决温饱。经济作物主要为烟叶,但种植面积很小。

  近年来,政府为了带动村民及早脱贫,曾号召村里大力开展以香菇、牧养、伺牛等经济项目和畜牧业,但随着封山育林工作的强力推进,这些完全靠山吃饭的经济项目已经全面萎缩,红火一度的香菇业目前仅存三户赖以维持。在允许放牧的小范围荒坡,也只有少数农户养殖为数有限的羊只和黄牛。尤其在进入冬季后,黄牛饲料多以购入麦秸为主,这无疑又增加了饲料成本。

  在耕地稀缺且没有其他稳定收入的情况下,为了维持生计,村里绝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只好外出打工,但因教育程度低,这些外出打工人员也多以从事建筑、搬运等重体力行业为主,收入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经济贫困问题。同时,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长期外流,造成村内劳动力极度缺乏,土地耕作重体力劳动全面向老人和妇女转移,造成非良性循环的状况。

  二、帮扶计划

  本着以强化基础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选准帮扶项目,办实事为突破口,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全面推动xx村经济、精神文明双发展。根据xx村的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一)村民致富工程

  3、充分发挥区科技局帮扶本村的优势,利用村科技信息中心,培训村民微机知识,解决农业科技信息传递不畅,寻求网上致富路。

  (二)村容村居美化工程

  1、修建680米健康路一条,铺设花砖人行道760米,粉刷路两侧村居墙面3600平米,悬挂线杆宣传牌36个,张贴墙面宣传栏39面,提高广大村民的健康和科技文化素质。

  2、加强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内原有6900米柏油路及77个路灯,搞好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建设生态家园。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争创省级卫生村!

  3、大力开展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高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河道、坑塘、沟渠综合整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市有关政策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净化农村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工程

  1、定期为村民健康查体,送医送药送健康,提高村民健康水平。每年为全村村民义务体检一次,建立健全村民健康档案。

  2、遵照市委对“区域帮扶”的要求,发挥市卫生局优势,协调有关卫生机构实施“健康直通车”工程,解决市直机关第十六批下派帮扶第三工作队所帮扶村(居)居民“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3、搞好节日送温暖活动。每年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对相应人群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群众中去。

【篇四】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发〔2019〕48号)精神,加快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推动我区外贸提质增效,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提高贸易质量和效益,增强贸易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切实推进我区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区外贸进出口结构进一步优化,国际市场更加多元化,经营主体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外贸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对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增强。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5%,总值达1250亿元,外贸依存度达到7%左右;我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总额达到800亿元,较2020年增长12.5%。到2022年底,加工贸易占比达到15%以上;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50亿元以上,其中,落地加工规模达到100亿元,拉动边境贸易占比达到40%以上;跨境电商进出口总额力争突破50亿元;市场采购贸易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全区有外贸实绩企业力争超过2600家,其中,出口额超亿元企业60家,进口额超亿元企业110家。在外贸重点盟市培育10家以上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努力扩大服务覆盖面,带动更多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国家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达到15个以上,国际营销公共服务平台达到10个以上。培育内蒙古自主出口品牌100个,自主品牌产品出口额占比达到5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创新驱动,培育贸易竞争新优势。

  1.夯实贸易发展产业基础。推进贸易和产业协调发展,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巩固外贸传统产业优势,支持传统优势产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化工、冶金、建材、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含量,增强产业竞争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打造一批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蒙中医药产业集群,推动我区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方向迈进,实现产业多元、产业延伸、产业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推动新兴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牧厅,内蒙古贸促会)

  2.提高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与贸易有机融合,鼓励企业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研发创新,扩大出口产品附加值。支持企业开展认证活动,推动一批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参与国家间质量技术基础建设领域交流,在标准、认证认可等方面共享经验,开展合作,提升相关标准一致性认同程度。支持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推动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与国际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竞争力。建立健全食品、农产品、药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深入实施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厅)

  3.加快自主品牌培育。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研究制定“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行动计划”。搭建品牌宣传平台,在境内外重点展会开展内蒙古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活动,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宣传我区自主品牌;创建线上内蒙古品牌体验中心;鼓励自主品牌企业利用“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拓展海外市场,打通线上销售渠道。拓展对外贸易线上渠道,深入推进“线上一国一展”,通过国内商协会、驻外机构、海外中资企业协会,积极对接外国协会,帮助企业在线上线下对接更多海外买家,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品牌推广、市场开拓活动及“蒙”字标认证,提升“蒙字号”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市场监管局、农牧厅)

  (二)优化贸易结构,提高贸易发展质量效益。

  4.优化国际市场布局。完善自治区同俄蒙经贸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重点开拓中蒙俄经济走廊延伸国家市场,扩大与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克兰等国家的贸易规模。加强与日韩的交流合作,打造面向东北亚开放的新窗口;巩固内蒙古与港澳经贸活动成果,密切同港澳台及东南亚的交流合作,拓展向南开放的新空间。加强同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的经贸往来,构筑向东盟开放的国际经贸大通道。贯彻落实国家自贸区战略,加强已实施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推广工作,提升自贸协定利用率,助力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贸促会)

  5.优化区域布局。支持各盟市发挥各自优势,做大做强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鼓励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培育壮大外贸经营主体,支持有外贸发展潜力的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旗县培育外向型产业,提升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稳住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外贸重点盟市贸易规模。支持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充分结合产业优势、产业特点,挖掘外贸潜力,加快产业国际化发展,引导支持企业扩大自主出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6.优化经营主体。鼓励外贸企业强强联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培育大型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鼓励钢铁、羊绒、乳制品、生物医药等行业领军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聚焦主业,走“专精特新”国际化之路。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业态新模式,鼓励有实力的跨境电商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重点市场建设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等服务设施。继续推进四个一批(激活优化一批、巩固提升一批、承接引进一批、鼓励支持一批)工程,大力发展中小外贸企业,不断扩大有实绩业务的外贸队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7.优化商品结构。鼓励企业发展高质量、新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加快智能制造发展,逐步从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品牌经营等环节攀升,不断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支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高成长性化工产品、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等产品出口;引导纺织服装、农畜加工产品、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品牌出海、市场营销、产业链延伸等方面抱团发展、良性竞争,稳步形成以传统骨干产品为基础、以高新技术产品及机电产品的出口为引领的出口产品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

  8.优化贸易方式。做强一般贸易,提升一般贸易出口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加快由简单的产品供给商向产品组合供给商转型,实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相互促进。加快发展加工贸易一体化,大力引进一批产业关联度高、出口带动能力强的加工贸易项目;鼓励现有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两端延伸,积极发展维修、再制造、检测等业务,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完善监管,推动产业链升级;用好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平台优势,积极承接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加工贸易转移,重点承接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牧业、农畜产品加工等产业,扩大加工贸易规模。创新边境贸易发展,扩大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规模,推动二连浩特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业务,加强粮食、钾肥等大宗商品进口落地加工,推进木材加工提档升级和有色金属仓储物流平台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市二手车出口试点工作。支持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开展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增值税无票免税试点,推动建设两个市场,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提升边境贸易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内蒙古税务局)

  (三)促进均衡协调,推动贸易可持续发展。

  9.积极扩大进口。根据自治区产业发展需要,鼓励企业扩大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产业转型升级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和服务体系的进口。稳固能源资源性产品进口。支持有条件的口岸增加进口商品品类,申建进口指定监管场地。创新满洲里口岸汽车平行进口监管服务体制,发展汽车保税仓储。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扩大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养老护理等设备进口,加强进口分销渠道的合作与建设,完善分销体系。(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10.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复制推广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经验,大力发展新兴服务贸易,加大金融、保险、旅游、物流、会展等领域“引进来”力度,支持教育、文化、蒙中医药、数字服务等特色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培育数字贸易展览会、洽谈会等服务贸易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贸易在对外贸易中的比重。(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内蒙古贸促会)

  11.推动贸易与双向投资有效互动。开展外向型实体企业精准招商,做好招商项目前期开发,建立龙头企业电子档案、目标清单;围绕盟市主导产业情况,开发一批成长性好、市场化程度高、有吸引力的外向型实体企业招商项目。鼓励制造业积极利用外资,引进一批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面向国内外市场的重大项目,实现利用外资与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升产业层级,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自治区优势领域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引导矿产开发、冶金、建材、纺织服装、林业、农畜产品加工企业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地区投资布点,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优势互补,带动我区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12.强化消费对贸易的推动作用。促进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建设网络交易平台。不断优化载体提升城市消费,补齐短板弱项促进乡村消费。推进进口商品营销中心(商店)、品牌店、特色商业街区建设,促进消费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13.促进现代商贸物流升级。加快打造产业基地型和商贸服务型物流枢纽,着力提升重点物流园区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完善呼和浩特沙良公铁物流港和呼和浩特综合保税区、包头公铁海铁物流港、满都拉口岸物流中心、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和空港物流园区、乌兰察布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天津港乌兰察布内陆港、巴彦淖尔农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甘其毛都公路铁路物流园区、乌海蒙古煤生产加工基地和乌海国际陆港建设,打造国内外物流大通道。(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呼和浩特海关)

  14.推动贸易与环境协调发展。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在项目申报、评审中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出口。鼓励支持企业进行绿色设计和制造,构建绿色技术支撑体系和供应链,并采用国际先进环保标准、获得节能、低碳等绿色产品认证,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

  (四)培育新业态,增添贸易发展新动能。

  15.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推动呼和浩特、赤峰、满洲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完善信息共享、智能物流、金融服务、电商诚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风险防控、市场开拓、人才培育和营销等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鄂尔多斯市获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形成东、中、西跨境电商辐射区,扩围跨境电商消费群体;推动鄂尔多斯实现1239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模式。推动已开展零售进口业务的城市对接更多跨境电商企业,探索线下体验店、分类监管、退货入区等创新举措,落实“无票免税”政策,构建便利化退税、结汇机制,促进“9610”模式出口。(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加大对自治区外贸综合服务培育企业的政策指导力度,加强外贸综合服务培育企业与自治区中小企业的双向对接,扩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服务对象,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管理办法,持续加快退税进度。加强信用分类管理,推动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使更多符合认证标准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营造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银保监局、内蒙古税务局、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支持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等条件相对较好的边境口岸城市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推动满洲里市满购中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工作,规范边境贸易管理秩序,把小、散、杂等旅贸商品纳入出口商品监管范围。(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16.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拓展服务外包行业领域,大力发展软件和信息技术、设计、研发、互联网、医疗、工业、能源等领域服务外包;加快发展文化创意、教育、交通物流、健康护理、科技服务、批发零售等领域服务外包。采取引进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中高端服务外包人才队伍建设,鼓励高校和企业创新合作模式,积极开展互动式人才培养。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国际展会、项目洽谈等活动。积极开展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争取到2022年我区拥有一个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贸促会)

  (五)建设平台体系,发挥对贸易的支撑作用。

  17.推动开放平台建设。发挥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境经合区等重点开放平台的集聚作用,主动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有效对接,在联动发展、产业合作上谋求新发展。支持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推进“小组团”滚动开发,提升投资贸易促进、园区及产业发展规划、信息化应用、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园区、内地省份开展区域合作,推动形成协同发展新格局。统筹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边民互市贸易区等各类开放平台资源和优势,形成布局合理、机制顺畅、功能互补、优势明显、便利高效的一体化开放高地。提升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国际化水平,完善服务体系和整体功能,吸引更多的海外客商前来参会。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协调商务部推动中蒙二连浩特—扎门乌德经济合作区建设进程,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18.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支持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重点在羊绒加工、农畜产品、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冶金制造、化工产品等领域培育产业链条完整、产品特色鲜明、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外向型产业发展集群,打造基地出口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基地在培育技术、品牌、质量等方面的载体和示范作用,形成区域优势特色集约集聚发展。各盟市要根据区域产业特点,积极壮大现有基地和培育新基地,发挥基地企业外贸转型升级带动作用。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基地行业商协会或专业服务机构负责基地的管理服务。(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19.推进国际营销体系建设。支持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市场建设集展示销售、品牌推广、仓储物流和售后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国际营销公共平台,引导鼓励自治区中小企业与平台企业对接,开展基于产品、信息和渠道的互利合作。支持企业在目标市场和国际贸易中转地建立海外仓和分拨中心。引导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20.构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外重大商贸活动,加强对接交流,不断扩大内蒙古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用足用好广交会、华交会等国内高端展会平台;着力办好中国—蒙古国博览会、内蒙古味道等自治区内重点展会。完善重点市场、重点行业、重点采购商三类数据库,不断扩大和深化我区与国外(地区)政府、贸易促进机构以及行业组织之间的交流合作,整合商协会、海外企业及分支机构等资源,多渠道、多模式创建经贸合作机制和平台,助推我区对外贸易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内蒙古贸促会)

  (六)深化改革开放,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贸易环境。

  21.提升口岸竞争力。推动满洲里、二连浩特铁路口岸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完善中欧班列运营平台,推进经自治区主要枢纽和口岸节点始发、到达的国际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促进中欧班列通关便利化。依托中欧班列开行,促进我区与班列沿线重点国家间的贸易投资往来,推动自治区泛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与中欧班列开行城市、东三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的通关协作,全面融入全国通关一体化进程。鼓励满洲里口岸与大连港、锦州港建立对口联系,二连浩特口岸与天津港建立对口联系,交流借鉴开放经验,提升口岸竞争力。加强与毗邻国家对应口岸的协调工作,推进通关流程“去繁就简”,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和“智慧海关”建设,提升通关效率。进一步推动规范和降低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推广口岸收费“一站式阳光价格”,提升口岸收费透明度和可比性,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口岸营商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22.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涉企政策落实不到位、招商承诺不兑现等问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增加出口退税一类企业数量,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险平均费率;加强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投保支持,提高对企业投保费用的扶持比例,引导保险机构履行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服务承诺,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量。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打击力度,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信用”及大数据技术,汇聚、整合各部门主体登记、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年度报告、信用红黑名单等信息,建立商务、知识产权、海关、税务、外汇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执法的监管体系,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厅,内蒙古税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中信保内蒙古专项办、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23.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健全产业安全预警工作体系,加强贸易摩擦应对总体协调和部门合作,完善宏观研究分析和微观监测预警,做好重大经贸摩擦的预警监测、行业协调、跟踪反馈、信息咨询等工作。强化对企业运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商务指导和支持,努力减轻贸易摩擦对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消极影响,促进公平贸易,维护产业安全。(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自治区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共同参加,统筹协调全区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政策支持,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区域重大问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全区贸易数据统计分析工作,探索建立自治区贸易高质量发展指标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责任单位:自治区外贸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建立政银保企长效合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提供创新金融产品和多元化金融服务,着力为外贸企业客户提供贷款融资、资金清算、外汇交易等方面的金融保障。充分发挥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鼓励银行加大对有订单、有市场、有信用的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成本。落实涉外重点项目外汇政策服务,加大项目支持和服务力度,开展“一对一”跨境投融资行为指导。对参与境外投资合作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深入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领域和融资中的使用,积极推进大宗商品贸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申办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大力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试点,便利企业高效融资,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保监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发挥财政资金对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导向作用。优化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边境贸易发展和边境小额贸易企业能力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研究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结合本地区实际,进一步明确重点任务,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篇五】内蒙古自治区污染源信息平台

  为巩固我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快精神文明创建步伐,规范内部管理,整治内外环境,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实现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目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书记讲话精神,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人民法官文明司法形象,以“展现文明礼仪,建设文明法院”为主题,以争创“文明法庭”、“文明法官”为重点,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内容,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圆满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促进法院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文明单位创建主要考核任务(总分100)

  (一)领导重视精神文明建设(30分)

  庭、科、室各部门领导班子重视,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摆在重要日程,计划周全,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

  1、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健全,把文明单位建设业绩纳入干警考核内容;各相关职能科、室以及工、青、妇组织职责明确,实行齐抓共管。4分。

  2、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庭室文明单位创建工作。4分,每季度0.5分。

  3、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结合各项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工作中要关心干警的工作生活,积极为群众、为干警办事实;建立学习庭室、学习园地。6分。

  4、制定庭室领导学习制度、学习考核制度,坚持理论学习,把文明单位建设理论纳入计划。4分。

  5、建立完善的科室、文明法官干警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并列入本庭室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4分。

  6、认真落实市、区文明委各项工作任务,并积极参与全省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创建活动。4分。

  7、各项活动资料齐全、规范,并有本部门特色。4分。

  (二)政治思想道德建设(37分)

  着力加强本部门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道德意识,强化道德实践,规范道德行为,提高道德修养,全面提高干警思想道德和素质。

  1、各部门要制定抓好干警政治理论、形势政策、理想信念教育和经济、法制、成人教育、科技等知识综合素质的培训计划措施。3分。

  2、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教育活动。有全面的活动记载3分。

  3、政治思想教育有宣传阵地(法院内网、电教设备、板报、橱窗、报栏、简报等),且管理有力。缺一项减0.5分。3分

  4、制定部门行为规范,并贴上墙,经常性地开展职业道德建设活动。2分。

  5、“窗口”行业服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性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共4分,每次1分。

  6、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有活动记载3分。

  7、要求各部门干警熟记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官道德规范。抽查、测试,每项1分,共计3分。

  8、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

  9、各部门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活跃,积极参加市区和法院系统组织的各项文化活动。不参加的扣3分。

  10、各部门办事程序要公开、规范、高效的制度;抓廉政、抓作风、抓形象、树行业新风。4分。

  11、要制定服务承诺制度。每一项1分,共3分。

  12、要开展本部门干警开展岗前岗位职业道德、技能培训活动,有培训计划和活动记录共3分,缺一项扣1.5分。

  (三)军民团结建设(10分)

  各部门要加强团结,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团结协作,拥军优属,军民促进。

  1、把部门团结教育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教育经常,认真召开每年至少两次专题会议。纳入日程的1分,有会议记录1分,共2分。

  2、“团结教育”有计划、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上半年、安排下半年的工作,有记录。2分。

  3、“团结教育”开展至少一次内部、外部联谊或其他形式的活动。2分

  4、积极参加“驻村联户,帮扶共建”活动,至少完成1次“送法下乡”行动任务。2分。

  5、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联谊共建活动,有活动记载。共2分。

  (四)环境卫生创建(18分)

  1、有卫生制度、职责明确,工作落实,活动经常,共6分。

  2、楼院整洁,道路硬化、庭院绿化、环境美化,无卫生死角,无垃圾乱扔,有一项扣1分,共6分。

  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参与植树绿化、环境整治,要积极创建花园式单位。共6分。

  (五)社会治安工作(3分)

  1、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按各庭室签订的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六)计划生育工作(3分)

  1、严格按照法院与区妇联签订的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3分

  三、保证措施(9分)

  1、要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运作工作机制和目标管理体系,合理安排,有组织、分步骤落实各项创建任务。3分。

  2、积极营造文明氛围,大力总结推广宣传身边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品牌效应,树立“学先进、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文明氛围。3分。

  3、完善机制,各部门要完善考核机制定期检查、督促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落实激励机制,对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处理。3分。

  四、考核标准

  各项考核总分为100分,90——100为优秀文明庭科室;80分——89分为合格文明庭科室;80分以下为不合格庭科室。其中不合格庭科室年底评先进科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内蒙古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网站

本文来源:http://www.altdl.com.cn/chafenshuxian/68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