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06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10.17-11.28日领取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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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黑龙江06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10.17-11.28日领取
各单位于10月16日、17日到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1103房间)领取本单位报考人员成绩单(在理工大学、华夏职教中心报考的人员不领成绩单,凭个人准考证办理资格证书)。
证书办理:
(一)报名**复核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3号)要求,在办理资格证书前,须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进行复核。
1、复核范围
中级资格成绩全部合格(包括-20两年滚动期内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合格的考生)和初级资格2门成绩全部合格者。
2、复核办法
由单位统一报名的人员,初级资格由各区、市人事局和市直及驻青单位进行复核,中级资格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复核。
年在青岛理工大学、青岛华夏职教中心的两个报名点个人报名考试的中级、初级考试合格人员由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复核。
3、复核时间及地点
(1)由单位统一报名的人员,初级资格符合时间、地点由各主管单位确定,各单位将初级资格复核结果报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中级资格复核时间:
市直单位:2006年10月24日
驻青单位:2006年10月25日
各区、市人事局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2)个人报名合格人员中、初级资格复核时间:
青岛理工大学报名人员复核时间:2006年10月9日至10日
青岛华夏职教中心报名人员复核时间:2006年10月11日至13日
(3)地点:青岛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1101房间)
4、复核材料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与准考证同底版(或相近)正面免冠一寸、两寸照片各一张(一寸照片贴在登记表贴照片处,两寸照片贴在登记表左上角,以备办理证书用)
(3)准考证(无准考证者须提供本人**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均为原件)
(4)《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复核汇总表》(各主管单位填写,个人报考人员不填)
(二)证书办理
考试合格并经复核通过的人员即可交纳资格证书工本费,办理资格证书。
(三)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196号),资格证书工本费每本7元。
四、获得资格时间
凡参加2006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复核通过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06年5月算起
【篇二】黑龙江06中级会计职称合格证书10.17-11.28日领取
各市、行署人事局考试中心(职称科),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由国家人事部下发到省人事考试中心,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证办法
(一)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的在哈中、省直单位考试合格人员,办证时携带准考证、**证(原件)、1张2寸相片和证书工本费到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办理。
(二)在各地、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由各地人事部门携带证书工本费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并按照省人事厅下发的合格人员**在发证时间内发给考试合格人员。
(三)今年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考办要求,在发证的同时发放《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并在该表发证机关一栏打印证书号码:********(按证书第4页编号打印),验当地人事局考试中心印;在资格证书编号一栏下方打印(管理号)后,发给考试合格人员并存入人事档案。
(四)证书的打印方法:
1.证书第7页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点按报名资料提取打印。管理号按《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中的资格证书编号打印。
2.证书第8页授予时间为:的5月20日
(五)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
二、发证时间
月17日至2006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各市、地在下午领取。
地 址:省人事编制公共服务大厅(哈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省人才中心)
三、发证有关要求
1.发证时要认真核对考试人员的准考证、**证和考场存根相片,无误后即可办理。若发现相片**同一个人,确认后扣留证书,对该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证书和《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用计算机打印,在打印、发放过程中,一定要认真细致,避免发错,认真做好发证登记。
3.各市、地要认真组织好证书发放工作,严格发放程序。发证时对考试合格人员不能附加任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