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考资讯 > 东北地区 > 吉林省 > 正文 >

关于吉林省社保办理规定指南【三篇】

来源:吉林省 日期:2022-08-31 浏览:

【www.altdl.com.cn--吉林省】

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吉林省社保办理规定指南【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1篇: 吉林省社保办理规定指南

办理条件

1.普通居民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景是深蓝或深红)。

2.低保居民参保需加持市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明。

3.重度残疾的居民参保需加持市残联颁发的重度残疾证明。

4.持证贫困残疾居民参保需加持残联颁发的普残证和市民政部门颁发的贫困证明。

办理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背景是深蓝或深红)

2.缴费通知单、医保费

3.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

第2篇: 吉林省社保办理规定指南

缴费基数

2020年度吉林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下限为3029.4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6元。

2020年度吉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下限为3053.05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5265.26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缴纳16%,职工缴纳8%。

失业保险企业缴纳0.7%,职工缴纳3%。

医疗保险企业缴纳7%(含生育保险),职工缴纳2%。

工伤保险根据企业风险率认定,缴费比例在0.3%~6.6%之间浮动,职工不缴费。

企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低于0.7%,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不低于0.4%,职工不缴费。


第3篇: 吉林省社保办理规定指南

参保材料

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申报需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无原件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异地迁移的企业向迁移后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应提交企业原始营业执照或企业原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和个人未参保的证明材料。

3.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册。

4.个人参保书面申请、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职工档案。

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保流程

(一)组织申报。

(二)审核公示。

(三)个人缴费。

(四)审批发放。

本文来源:http://www.altdl.com.cn/gaokaozixun/6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