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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106个大城市名单出炉_江苏占11席(合集3篇)

来源:江苏 日期:2022-10-2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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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发展与人口有密切关系。城市的本质是人口与产业的集聚,城市规模往往和辐射能力成正比。近日,106个大城市名单出炉,你了解是哪些城市吗。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我国106个大城市名单出炉_江苏占11席(合集3篇),欢迎品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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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下称《资料》)公布了各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普通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城区人口数据。根据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目前我国共有106个大城市,包括7个超大城市、14个特大城市、14个Ⅰ型大城市以及71个Ⅱ型大城市。从省份来看,除西藏外,30个省份均有大城市分布,其中第二经济大省江苏最多,达到11个,广东和山东各1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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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大小,受多个因素的影响。首先,城市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经济越发达的城市往往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比如一线城市以及东莞、佛山、厦门、苏州等二线城市均集聚了大量的外来人口,部分城市外来人口超过了户籍人口。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城镇化率较低,城区人口达百万的城市并不多。数据显示,1981年,我国城区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市仅18个。

厦门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丁长发分析,计划经济时期,以煤炭、钢铁为代表的重化工业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这些地方的工业化水平更高,铁路交通更发达,城镇化率也更高,大城市也是北方居多。

改革开放后,随着深圳、苏州、宁波、无锡、厦门、东莞、佛山、温州等一大批东南沿海城市的崛起,大量外来人口流入后,珠三角、长三角、福建也涌现出一批新的大城市。其中,不光是地级及以上城市,江浙闽的一些县级市,城区人口规模也很大。

其次,城区人口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行政资源的影响。比如,城区人口300万基本成了目前划分一二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的一个重要门槛。目前我国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有35个,主要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东部沿海的一些经济大市。其中4个直辖市均为超大城市;15个副省级城市中,有3个超大城市、9个特大城市和3个Ⅰ型大城市;而普通地级市中,仅东莞、佛山、苏州、无锡、常州5市城区人口超过300万,均为东南沿海的经济大市。

此外,有24个省会城市是所在省会的第一大城市。作为所在省份的政治、文化、科教、医疗、交通等中心,大多数省会城市集聚了全省最好的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第三产业更为发达,而三产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市的城区内,因此一般来说,省会城市的城区人口规模也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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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病

针对大城市常出现的大城市病,专家认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出路。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提升可达性,力争实现“出行方便、换乘便捷、指示清晰、停车有序、乘车文明”目标。重点解决轨道站点、医院、学校、大型商场、社区服务中心周边50米,公交站点、出租候车点、自行车停放点的配套,方便市民出行。

完善集疏运系统,把更多的道路资源让给客运交通。当前,大量集装箱卡车、货车在中心城区通行,不仅使城市道路资源日益紧张,带来交通拥挤,而且使生态环境承受巨大压力。

外来人口

当前对大城市人口的严控政策使外来人口问题成为焦点,而城市的外来人口聚集区作为进城外来务工者的重要生存空间,也将在新时期面临挑战。外来人口聚集区一般是指位于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城中村”为基本依托单位,大量外来人口聚集生活的区域。多数外来人口聚集区已经发展成为农产品批发、商贸市场、家居建材、仓储物流等中低端产业的集散地,成为外来民工城市落脚的主要空间。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对外来人口聚集区采取了“城中村改造”措施。

对外来人口聚集区采取改造治理措施的主要原因,就是为了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的矛盾,或者说是为了解决“城市病”问题。不过,对此存在不同的学术讨论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改造外来人口聚集区有利于城市治理,理由是由于聚集区中的外来民工工作不稳定、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生活环境较差以及文化的边缘化等原因,在城乡差距面前容易产生心理冲突和压抑失衡,而“城中村”加剧了区域性“失范”,使这些地区的城市犯罪率高发,会引发治安等社会治理难题。外来人口聚集区往往不仅成为“脏乱差”的城市边缘地带,也成为社会问题的多发区。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外来人口聚集区存在一定的功能合理性,认为外来人口聚集区的产生与发展,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产物,在打破以城乡隔绝为特征的二元结构和作为城市吸纳乡村剩余劳动力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承载了外来民工的日常生活及城市产业发展等系统功能。在外来人口聚集区中,当地村民与外来人口之间建立了相互依赖的复杂分工,在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不仅对当地失地农民具有自我保障的积极性与必要性,也能够缓解外来人口的公共需求与政府体制机制滞后形成的矛盾关系,具有难以替代性。从这个意义上讲,“城中村”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结果,在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环境中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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