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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集合3篇

来源:江西省 日期:2023-11-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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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江西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集合3篇,欢迎品鉴!

第1篇: 江西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1.招生简章。

要特别注意,即使是同一所学校,不同的专业也有不同的要求。此专业行不等于彼专业也行。所以要特别关注和研究具体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然后根据自己孩子的具体情况进行取舍、注意扬长避短。

2.专业特别要求。

要注意不同学校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不一样,因此也决定了对考生的要求有所区别。体现在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中,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分比例在总分要求中就有所不同。有的3:7,有的4:6,有的5:5。在报学校时,一定要根据自己孩子的.情况进行选择。也有的是专业达线文化排队或者反过来,等等,也需要特别的关注和留意。

3.报考事项。

要注意孩子报考的学校一定要拉开档次。除非孩子特别有把握或目标明确,否则就要一本、二本以都照顾到。不然,要么是考了好几个,因为水平相当而全军覆没、失去基本的报考资格;要么是好几个学校的合格证只能选择一个。结果在考后报志愿时,就只能眼睁睁地放弃报其它批次学校的机会。

4.教学费用。

要注意艺术类学生的学习费用相对较高。也还不仅仅是学费比其它院校高,其他费用也不低。尤其是在头一两年。家长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和准备。免得到时自己受累,孩子受气。

艺考报考的相关条件

报考美术院校(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无色盲、色弱。报考史论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婚否不限。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

报考音乐、影视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表演、演奏专业;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报考播音主持专业,男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严格按照身高限制)。

第2篇: 江西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一、音乐艺考声乐(100分)

1.歌曲两首(清唱,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器乐或舞蹈:(10分,自选器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二、音乐艺考器乐(100分)

1.独奏曲和练习曲各一首(曲目自定) (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简谱,五线谱均可)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舞蹈:(10分,声乐:自选歌曲或练习曲一首;舞蹈:自选舞蹈一曲)

三、音乐艺考舞蹈(100分)

1.完整舞蹈作品(中外舞蹈,内容自定,每个舞蹈不少于2分钟;基本功:含弹跳力、柔韧度、节奏感、协调性等)(65分)

2.音乐艺考视唱 (10分)

3.音乐艺考听音 (10分)

4、音乐艺考节奏模仿 (5分)

5.加试声乐或器乐 (10分)

注:曲谱、磁带一律自带,所需乐器(钢琴由测试学校提供)一律自备。

第3篇: 江西省2024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提前1小时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

1.考生须自备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器乐面试,除钢琴统一提供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2.禁止携带手机、平板电脑等具有拍录、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以及蓝牙耳机、手表、手环、金属饰品、涂改液、修正带等相关物品进入考点或考试封闭区域。

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相关考生事先应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

1.音乐类“听写”和“乐理”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如未参加乐理科目考试,则不允许参加听写科目考试。

2.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视唱面试开考后、其他面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

4.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以及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

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题卡);遇试卷、答卷(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严格遵守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

1.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采用的唱法、器种须与高考报名系统所填报的一致。考试时要求背谱演唱(奏),且奏唱的曲目须与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所填报的一致,否则考试无效,相关科目成绩记为零分。

2.音乐类兼报不同方向的考生相同考试科目只考一次,成绩互认。

3.考试时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相关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进场考试责任自负。

七、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演奏(唱)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

八、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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