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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农民户籍政策范文汇总二篇

来源:北京市 日期:2023-09-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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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非农民户籍政策范文汇总二篇,欢迎品鉴!

北京市非农民户籍政策1

北京市户籍改革最新政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9月19日,北京政府网站公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本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心城区降低人口密度

依据《实施意见》,本市按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要求,严守人口总量红线,着力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积极推动“人随功能走、人随产业走”,不断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到年,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2300万人以内,城六区常住人口在年基础上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人口区域布局更趋合理,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本市统筹整合各部门人口数据,加快建设全市实有人口和常住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为城市管理和人口调控提供支撑。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跨部门信息整合和共享。加强各区及街道(乡镇)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办公室建设,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登记工作,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口服务管理,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据了解,北京此前已取消户口农转非限制条件。在年8月初北京警方集中推出的18项便民服务措施中,提出取消北京农业户籍人员户口性质由农业变更为非农业条件限制,主动申请即可办理。

实施积分落户人才落户

本市同时改进现行落户政策,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实施意见》提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适度从严的原则,推进建立各类落户渠道和政策的统筹机制,分类完善落户标准和政策,严格规范户口审批管理。研究“户随人走”的户口迁出政策。贯彻执行好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建立政策实施会商和联动审核机制,规范操作流程,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

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实施居住证制度

《实施意见》要求,贯彻执行好本市居住证制度,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来京人员,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本市将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提供机制。

本市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居住证持有人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文化体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本市积极创造条件,稳步扩大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并逐步提高服务标准。

北京市非农民户籍政策2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中明确,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年,位于江汉平原的湖北襄阳市全面放开户口迁入限制。农村居民只要租住城镇居民合法的私有住房、有稳定就业,其本人及配偶、父亲、未成年子女均可在襄阳城区落户。同时明确,农民在市区落户,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前置条件。

赵迪是湖北襄阳市内一家机械企业销售经理。年6月襄阳市实施城区落户“零门槛”后,他得以将户口从河南老家迁入襄阳城区。“户口在农村时,孩子在襄阳上学非常不便,自己参加一些招投标查验身份证时,甚至被认为是冒充人员,现在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中小城镇多数均已放开落户门槛,鼓励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以此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根据“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3.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今后,农业人口转移进城落户将会更加便利。

四川省阆中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办公室副主任董小伟,对当地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做了详细的对比:与户口相关联的12项权益中,就业、养老保险、教育、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5项城乡基本无政策差别;土地权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五保、扶贫等5项是农村户口独有;只有低保城市补助标准比农村每月高40元,公租房、廉租房为城市户口独有。

董小伟说:“近年来,附着在农业户口上的优惠政策持续不断出台,大大增加了农业户口的吸引力。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工作生活,但不愿意迁户口,是算了一笔利益账后的理性选择。”

“逆城镇化”三大趋势

在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含金量“一降一升”之下,过去宁可花钱办“农转非”、吃“国家粮”的农村居民,现在进城落户意愿逐年走低。

湖北宜城市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当地70%农民有迁到城市居住的意愿,但不愿意迁入户口。安徽省霍邱县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试点县之一。霍邱县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年,霍邱县农业户口迁入城关镇落户的仅有273人。目前,仍有农业户口人数150万人。

一些地方“逆城镇化”现象逐步出现。

——考上大学,但不迁户口。不少地方的农村学生考上大学后,不再把户口迁往城市。阆中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年该市农村大学生考上大学后,将户口迁往就学地城市的只有21人,主要迁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阆中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李玮介绍,目前农村大学生除非考上重点大学,有望落户大城市,一般都不会把户口从农村迁出。

——在城市购房、工作、生活,但不迁户口。不少中小城市落户已是零门槛,相当一部分常年生活在城市的农村户口人员,已经完全具备落户城市的条件,但仍把户口留在农村。

霍邱县于年9月出台政策,规定凡在县城规划区内首次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农村户口居民可自愿选择办理户籍迁移。25岁的霍邱县临淮岗乡村民姚泽宝告诉半月谈记者,他在上海务工,回霍邱县城买房,是为了小孩将来在县城上小学方便。“我收入有限,不可能在上海落户,将来还是要回霍邱。但我不准备把户口迁到县城,留在农村政策更好。”

——不少拥有城市户口的人,想把户口迁回农村。李玮介绍,虽然目前政策禁止城市户口迁往农村,但几乎每天都有人打电话询问,怎样把城市户口转成农村户口。

霍邱县居民卞自胜说:“我原来是农村户口,1992年父母花了4000元钱,给我买了一个城镇户口,目的是让我进城上学,那时候农村户口上不了县城的学校。现在我后悔了,既没有承包地也没有宅基地。”

城镇化不能做“数字文章”

半月谈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不少地方给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制定了预期目标,为完成目标任务,有的地方做起了“数字文章”。

一些城市在取消农业与非农户口区别后,将民政划分的城镇区域内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由此,大量城中村、城边村农民“被城镇化”。一些地区新型城镇化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通过撤县设区,郊区大量农村人口全部统计为城镇户籍人口,如此才能保证城镇化率指标如期完成。

而在一些地方,征用土地成为完成人口城镇化率的手段。在西部某市,记者发现该市年的农民进城落户目标是5.6万人。当问到能否完成既定目标时,该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办公室负责人说:“肯定可以完成,我们这么大的城市,随便搞点征地就有几万人的规模。”

安徽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副处长李全军认为,户籍人口已经不能完全反映一个地方的真实城镇化率。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应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避免出现强行推进城镇化的现象。

要真正推进人的城镇化,除了强化城市吸纳功能外,还要盘活农村土地资产,让农民和土地“解绑”。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三权”近年来得到强化,但由于关键的体制障碍没有根本消除,农民资产的财产性价值无法实现,削弱了农民带资进城的能力,这也把农民和土地紧紧地“绑”在了一起。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逐步开始明确推进农村土地改革“三权分置”: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今年10月30日,中央还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一些地方积极探索盘活农村土地产权,让农民带资进城。重庆市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制,推行了“地票”制度,引导农民自愿将闲置、废弃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形成的指标在保障农村自身发展后,节余部分以“地票”方式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湖北省宜城市则在不断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在前期确权及确定正常使用面积的前提下,本着农民自愿原则,对农民多占的面积实施退出有偿奖励办法,一年来已有上百户自愿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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