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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固镇县教育局公开教师招聘原则精选三篇

来源:安徽省 日期:2023-11-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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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固镇县教育局公开教师招聘原则1

2011年安徽省天长市教育局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和学科不配套等问题,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1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指标

2011年共招聘教师85人,具体招聘教师的学校、学科、指标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市职教中心招聘教师,需在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终止聘用合同)。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学历、专业要求:

(1)报考天长中学、炳辉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要求为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其它中学教师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对口。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专业不限。

(3)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要求为幼儿(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学历;其他专业专科学历报考者,需同时持有幼儿(学前)教育中专毕业证书或专业合格证。

5、本科、专科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报考者年龄在33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11年6月30日。

6、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报考。

7、在职人员需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教师采取笔试和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

2011年5月27-31日,考生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

②教师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

④报到证(应届生提供由就读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推荐就业协议书,签订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呈交个人档案的协议,如在聘用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或个人档案的,取消聘用资格);

⑤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3:1(益智学校特教教师除外),报考人数未达相应要求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招聘指标。因取消或削减指标受影响的报考者,允许在报名截止后1天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等于1:1的`,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益智学校特教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3:1规定的,笔试成绩需超过本岗位参考者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如实际参加考试仅1人,笔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程序,其能力测试成绩达60分方可聘用。

3、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135元;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缴纳能力测试费80元;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据实收取。

4、6月9日―10日考生持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到教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加分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持有省选聘办颁发大学生“村官”证书考核合格考生的加分,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笔试

考试科目为专业课和公共课。其中专业课卷面分为100分(占70%);公共课为教育学、心理学两科合卷,卷面分各100分(各占15%)。专业课,中学教师考本科层次知识,小学、幼儿、特教教师考专科层次知识;公共课统一为专科层次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1、笔试时间:6月12日

09:00-11:00 《专业课》

14:00-16:00 《教育学》、《心理学》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2011年6月18日起可在“天长教育网”上查询。

4、查分

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1年6月20日到教育局人事科申请查分,申请查分时间1天(截止到2011年6月20日17点),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成绩如有变动,将在天长教育网公示并电话通知到本人。

5、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①分层次分学科用本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计划数比例按2:1确定(遇末位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能力测试程序)。进入能力测试程序人员的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在天长教育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参加能力测试;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后形成缺额的,在本岗位按报考者笔试+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②本岗位实际参加能力测试的人数与拟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削减该学科招聘计划至符合2:1的规定。如果本岗位拟招聘计划为1,或削减后计划为1(削减后最少保留1个招聘计划),而实际参加能力测试人员仅有1人的,能力测试成绩需达60分方可聘用。

(四)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1、测试时间:请关注天长教育网通知。

2、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方式:报考者备课、说课或无生上课,由专家评委进行评分(总分100分,具体方案、步骤由受托单位安排);市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增加实际操作能力的考察。

(五)确定初选人员

累计每个岗位参加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序,总分相同的依次按说课成绩高低、专业课成绩高低、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初选人员。

(六)资格复审与考察

初选人员经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在“天长教育网”、“天长市人社网”(以下简称“两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5天。

对 初选人员的报考资格、加分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上交由工作单位(应届生为毕业学校)及所属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经复审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复审不合格或在公示内放弃的, 在本岗位报考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1次)。

(七)体检

通过审查的人员在“两网”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的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按《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修订)》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在“两网”公示7天,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四、聘用及管理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学校。由用人单位和市教育局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

2、对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市教育局和聘用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消手续。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岗前培训或到用人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事项

招聘教师是一项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咨询电话:市纪委―777000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770428,市教育局―73312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教师招聘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天长市2011年招聘教师学科计划表》

天长市教育局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长市编办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安徽省固镇县教育局公开教师招聘原则2

扬中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镇办发〔2012〕24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扬中市教育局(下简称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5名(含代招机关一园、机关二园各1名幼儿园教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至6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本次招聘中的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6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㈢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㈣具备良好的品行;

㈤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要求;

㈥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㈦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教育局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报名

㈠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与审核、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www.zjrsks.com.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7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7月2日9:00-7月8日16:00。

㈡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7月6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并于参加笔试后3日内,凭相关证件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镇江市桃花坞255-1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㈢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扬中教育信息网(www.yzedu.net/)、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zrs.gov.cn/)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站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7月10日9:00-16:00登录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㈣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到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7月15-17日,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㈤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市教育局根据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1-84425552。

三、资格审查

㈠资格初审

市教育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㈡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面试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

1.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扬中教育信息网、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面试测试的资格,并依据缺额情况在报考同岗位的`成绩合格线内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教学用人单位特点以及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这三种方式中的两项或者三项方式进行,具体见《岗位表》,考试委托相关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安徽省固镇县教育局公开教师招聘原则3

安徽省固镇县教育局公开教师招聘原则

为进一步优化安徽省固镇县教师队伍,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格招聘程序,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7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9号)有关规定,经县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报经蚌埠市人社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固镇县20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分层次、分学科,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教师12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固镇县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应聘高中教师职位的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

应聘初中教师职位的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为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应聘幼儿教师职位的为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师毕业生,或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16周岁以上,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我县招聘教师。

中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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