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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六篇】

来源:江苏省 日期:2023-11-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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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六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实行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幼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小学、初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4年8月12日,连云港市朐山中学。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①面试形式:以演课为主,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报考幼儿、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演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②面试内容:演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技能测试内容: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情境故事为必测项目,唱歌、绘画、舞蹈(健美操)为自选项目(从中任选一个项目进行测试);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考声乐和自弹自唱;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素描和色彩;报考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③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4、笔试成绩、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及拟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ggxqhrss.com)和高新区教育信息网(www.jshze.com)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进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束后,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学校(单位)意见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高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八、举报投诉电话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监督电话:0518-85218879(高新区纪工委)

0518-85219780(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聘用(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聘用合同。具体岗位见《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选岗前公示)。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选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后,在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不得少于5周年。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连云港高新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篇2】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7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连云港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

3、专科、本科生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符合应聘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户口本;在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户口本;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除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外,其它还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写《连云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2寸同版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8月8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朐山中学(海州区盐河南路、孔望山景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18―85219770。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篇3】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招聘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笔试

笔试时间:5月1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成绩及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后,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人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证件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在2017年4月12日之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本人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

3、报到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考察前提交报到证,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准考证》、《2017年济宁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可在考察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

6、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出具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1、教育类: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报考学段学科分组,本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运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2、卫生类:面试采用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本人抽签确定专业答辩顺序,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安排同一考评组。

面试评委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负责选调,一般应采取外聘的方式,专业技术岗位面试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考官中的比例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面试考官一经确定,名单严格保密,人员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同类别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济宁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保障处颁发《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篇4】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2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篇5】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46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泰州市事业单位进人管理办法》(泰办发〔〕98号)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科学设岗、按需补充”的原则,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泰州医药高新区20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0至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高新区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生源,即明珠街道、凤凰街道、寺巷街道、沿江街道、野徐镇)大专及以上师范类毕业生;

2、2010至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泰州户籍(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师范类毕业生;

3、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泰州医药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的2010至2012届学前教育(幼师)专业毕业生;2012年1月1日前纳入“江苏省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电子档案管理的高新区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在职幼儿教师,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在高新区内幼儿园担任园长或副园长职务一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一览表》所规定的.招聘要求和专业资格条件。

3、报考“小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5、具有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教育局统一组织。

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八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招聘简章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泰州教育网、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泰州人才网、泰州晚报、高新区教育网等向社会发布《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8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泰州医药高新区行政办公楼1305室(药城大道商务一号楼)。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报考者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高校入学前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四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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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江苏省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教育局招聘教师简章

2012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定于2012年8月1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和督导室工作人员共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在职教师,且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江苏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15日――16日(9:0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苏州市相城区教育局人事科(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10号楼)。

(3)联系电话:0512-85182102。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下载并填写《2012年苏州市相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2份,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登记表》和应聘材料的原件。

(2)经招聘单位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由招聘单位签字(盖章),合格者直接进入笔试或面试。

(3)区人社部门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将进行替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3张。

2、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3、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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