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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8篇】

来源:上海市 日期:2022-08-2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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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计划是指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主要聚焦在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1

  深刻领会涉税内容。

  州局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原文学习、深刻领会的基础上,迅速把广大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总局、省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税收改革任务,按照报告涉税内容和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报告对组织税收收入、税制改革、“营改增”扩围、“三证合一、一照 一码 ”商事制度改革、固定资产抵扣政策调整、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大力推进《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要求的各项税收工作。

  融会贯通抓好落实。

  把学习贯彻《政府工作报告》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和州委八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全州财税工作会议等结合起来,继续落实好各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加强依法治税,深入推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各项税收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抓实组织收入工作,推动国税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深入落实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加强农业产业领域税收服务,充分发挥税收杠杆职能作用。积极融入“互联网 税务”行动计划,推动税务标准化试点,加强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拓展国地税深度合作,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绩效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税收工作,积极做好5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扩围准备工作,全力支持经济发展,确保各项税收工作取得更好更优的成效,实现税收与经济同步协调增长。

  突出重点推动发展。

  把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与落实好今年各项税收工作有机结合。按照省局对“十三五”税收工作规划,以及对20xx年国税工作的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安排,深刻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税收新常态,有力推进组织税收和深化改革各项措施,全面分解细化落实州局党组确定的今年8项重点工作任务、10个具体目标和30项督查内容。从观念、服务、管理、机制等方面加强税收工作创新力度,进一步深化组织收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信息管税等工作,进一步落实系统和谐和维护稳定、依法履职和防范风险、队伍建设和廉洁从税等工作,完成好各项税收工作任务,为楚雄国税“十三五”税收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

  两会年年开,时势各不同。今年两会最重要的议程之一,就是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翻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映入眼帘。你的期待,我的关切,“以人民为中心”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由是成为本次两会的关键看点。

  逾百万名网友参与的人民网“两会调查”中,“社会保障”“居民收入”“医疗改革”,成为目前排名前三的热点话题。网络民意的集中流向,反映了当下社会的普遍关切:如何让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如何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的含金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呼应公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应当充分体现在代表、委员的议案、提案里,体现在会场内外互动、讨论的细节中。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步之年,各项改革都进入“啃硬骨头”“涉险滩”的攻坚期,谋民利、惠民生需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予以整体考虑、综合推进。尤其要看到,今年我们既有“四个没有变”的整体经济良好形势,也有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风险和挑战,会给造福于民带来一定压力。“合军聚众,务在激气”,正因如此,才更加需要通过两会这个“中国式民主”制度平台,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提振发展精气神,从而为奔向全面小康提供重要的牵引力和推动力。

  落实有力,发展才有含金量。回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生建设的巨大进步,或许不难理解,为何有外国民众会发出“学中国把钱花在民生上”的感慨:2011年到,累计减贫5221万人,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总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人均预期寿命预计比2010年提高1岁;截至去年末,全国96%的县城实现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连通……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成绩属于过去,未来只会垂青永不停步、勇于进取的探路者。让幸福的阳光照射到每一个角落,尤须增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忧患意识与紧迫感,在怎样打通全面小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多做谋划,多下苦功。

  系统改革,发展才有持续性。以农村精准扶贫为例,无论是实现贫困地区7000个建制村通硬化路,还是推进农村物流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要害都在于通过协调谋划,让贫困人口连上生产、消费网络,进入整个社会的分工系统,从而共享改革红利。从消除信息联通障碍,到协调解决改革推进难、落实难,补齐管理短板、提高部门运行效率,着眼于完善整个社会治理系统工作的转型升级,改革举措才能早落地,见实效。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群众视角来看,判断政府工作好不好,服务到不到位,最主要的就是看承诺兑现了没有,生活改善了没有。正因如此,那些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的干部,总是能受到老百姓的欢迎和支持;那些遇到“复杂问题”先算百姓利益大账的改革,也总是能收获群众的点赞和口碑。同样的道理,当今年两会这个政治生活的窗口,再次与时代风云际会的大窗口重合,代表委员们更需要展现自己“为民代言”的智慧、决心和勇气,汇集众智,凝心聚力,奔向“不让一个人掉队”的全面小康。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以百姓之心为心,唱出民情民意“真声音”“好声音”,方不负代表、委员身份背后的万千期待。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3

  2020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在时间表、路线图的倒逼下,各地国企改革正在提速换挡。通过改革提高企业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各地的共同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前期出台的“1+N”改革政策和各项改革试点探索,为改革提速换挡奠定了基础。不过,当改革驶入“深水区”,剩下的路只能摸索前行,应该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改革试错空间,用容错机制给改革者兜底、壮胆、打气,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丢掉心理包袱。行动派多了,经验和教训才会更加明朗,改革之路也才会逐步清晰。

  从实践看,思想上畏难、怕出错,是不少地方国企改革推进力度与进展情况不平衡的重要原因。之前的采访中,听到一位原大型央企负责人曾表示:“有争议没保护,出问题要追责;干得多毛病多,不干事最快活。”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不正常现象出现了——“干的不如看的,看的不如提意见的”。

  实际上,各方已经认识到了建立容错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017年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就明确要建立免责容错机制。地方上的探索则要更早。2013年,上海提出“建立鼓励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江苏、江西、山东等地都有跟进。

  各地的实践很有借鉴意义,但容错机制需要更加完善,才能应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首先,要明确“容”的底线,建立负面清单,明确容错免责具体事项及情形,将“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思维引入到国企改革中。就目前来看,普遍认为国企改革要符合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这三个“有利于”仍需进行细化和说明,并体现在相关规章制度甚至法律中。

  其次,要明确“错”由谁评判,探索建立专业评判制度和改革申诉机制及纠错机制。一些地方对此进行了探索,比如山东采取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和国资监管机构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相关程序。对有争议的问题,也可以成立由法律、财务、审计等多方面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判团队来进行评判。

  再者,以典型案例、宣传推广等多种形式,营造试错、容错的氛围。在一些地方国企改革的进程中,曾出现过国有资产流失、损害职工利益的惨痛教训,因此,各方对新一轮国企改革持谨慎态度。但面对剩下的“硬骨头”,必须要让敢为人先的改革者有行动的勇气和信心。

  “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容错机制,打消改革者的顾虑,是国企改革在“深水区”提速的“护身符”。期待在容错机制的护航下,国企改革能不断突破固有障碍,释放更多红利,也期待改革涉及的利益群体在享受到改革红利的同时,也能充分认识到容错机制的善意和正能量。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4

  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力加强民族宗教法治建设,坚持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

  一是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轮训培训、研讨交流等形式,加强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全市民宗系统干部的学习领会,并推动其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各区党政干部培训班等的培训内容,夯实共同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和能力基础。今年以来,局党组组织中心组学习39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为20余个班次进行专题授课,共培训3000余人次。二是对标找差明确重点指标。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16-2020年)》,制定了《市民宗局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建立局系统对标找差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对标找差工作,成立局党建工作暨对标差工作监督小组,每月进行研究督导、每季度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情况、每半年进行中期评估,确保对标找差工作落地落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宗教教职人员全员轮训和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两项重点指标,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市指示精神,研究部署任务。我局严格落实周例会、月度大会、季度分析会等制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各类重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扎实推动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认真抓好政策法规学习贯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扎实开展“六进”活动(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进宗教团体、进宗教活动场所),通过授课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化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思想认识,提高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能力。深入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广场普法、网络宣传等形式,深入开展“四进”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先后开展培训180余场次、集中培训9000余人次,实现党政领导干部、民宗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全覆盖。向全市党政机关、党校、学校、社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20000册,编发宗教政策宣传资料7100册,制作宗教政策法规宣传PPT在全市331个单位进行滚动播放。我市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经验被《中国民族报》和国家宗教局网站转发。二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依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对行政权力事项逐一配套办理指南,在“我的南京”APP上开通行政审批事项,不断深化“不见面审批”制度,我局被评为全市“我为不见面审批献一策”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切实为宗教团体提供法律服务,并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有1件案卷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局领导班子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一讲等形式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加强全体人员的法治意识。9月,举办全市民宗部门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民宗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全面推进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7月2日,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网格管理创新工作现场会,下发《关于健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通知》,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全市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实现全市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纳入网格体系,民族宗教工作事项清单纳入全市网格员工作职责,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情况纳入全市网格员考核奖惩制度当中,以网格化为抓手推动“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在基层的落实。四是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利用民族宗教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分4批对 23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抽查,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年开展执法检查155次、作出行政处罚3件,对17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双随机抽查。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管理。完成23处宗教活动场所的赋码换证和登记证申领工作,完成了10处宗教活动场所变更换证申请,对已无宗教活动的12处宗教活动场所完成注销。六是加强法治调研和新闻报道。结合上级要求和自身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各处室参与,深入开展法治调研,截止11月份,共计完成9篇法治调研报告。制定了《南京市民宗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对部门预决算、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相关事项及时公开。加强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宣扬我市民族宗教工作。今年,我局被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采用17条,被省《江苏民族宗教》杂志采用12条、“江苏民族宗教”微信公众号采用4条,省网站采用307条。

  (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力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七进”活动和“六个示范”创建活动,将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列入市委2018年重点工作,制定《南京市推动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的通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各级党委党建目标,在全市打造了13个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基地。今年,“青柠盟社区”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重点打造单位,国家民委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活动考察组对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我市第29中学“2018校园民族文化节”活动被中国民族报专题报道。在全市各社区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项协调机制,在全省率先成立“南京市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基地”,举办5期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语言文化政策培训班,邀请工商、公安、卫生、环保、城管等举办讲座和服务咨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普及法律知识和城市管理规定,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通过建设示范村、精品村、宜居村、美丽乡村等方式,分类运用社会救助、技术支持、项目扶持、推荐就业等综合手段进行“造血”扶贫。目前,全市5个民族镇村困难群众全部脱贫。加强对民品企业的服务保障,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参加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比赛,不断促进民族文体事业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宗教法治化建设。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举办了全市“四进”活动启动仪式,推动各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宣传橱窗或展板,将宪法、《宗教事务条例》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醒目位置展示,指导宗教教职人员深入挖掘宗教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的内容并在信教群众中宣讲。目前,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全部落实“四进”要求。深入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联合公安、房管、消防、城管等部门进行集中认定。规范和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组织宗教团体和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共培训300余人次,开展对宗教团体财务审计工作,并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工作进行了抽查。大力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发挥宗教界公益慈善的积极作用,组织全市宗教界开展以“放飞梦想”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彰显了宗教界的正能量。三是积极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召开了全市宗教团体工作会议,制定了实施意见,指导市级各宗教团体建立完善了内部议事决策、负责人述职和考核、财务资产管理、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10项制度,落实了宗教团体负责人联席会议和与市级团体领导班子谈心谈话制度,促进了宗教团体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今年,指导市基督教两会、市佛教协会和市天主教爱国会顺利完成换届,打造了4个全市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扎实推进佛教道教讲经、伊斯兰教解经、天主教民主办教和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组织召开了“宗教中国化与南京”一系列研讨会。在全市宗教界实施“千人培训”计划,举办了全市宗教界中青年骨干培训班、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全市基督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今年以来,先后举办各级各类轮训培训40余期次,轮训2000余人次,轮训率达到100%。

  (四)突出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全力维护全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完善各项安全措施,制定了有关工作意见,全面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平安场所创建活动,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100看、反恐维稳专项检查等。落实重大活动、重大节日全员安检制度,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安全防范工作,保持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妥善办理处置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和各类信访件;12345政务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年度综合评分在市级机关名列前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一是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政策法规学得不深、研究不透,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创新的方法和举措。二是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执法力量不足。基层宗教工作人员流动过快,把握政策法规和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偏弱。

  三、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范畴,加强民族宗教工作的调查研究和协调沟通,推动中央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部署要求在我市的全面落实。

  二是以学习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为抓手,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宗教法治建设水平。着眼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特别是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和即将修订的《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宗教工作队伍的学习培训,深化“六进”、“四进”成果。重新梳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不见面审批”,利用 “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管理,完善“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体系,加大民族宗教行政执法的力度,不断提升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建设水平。

  三是以保持民族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目标,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新局面。以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夯实各民族群众“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思想基础。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通过网格化来加强城市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权益,依法处置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交往交流交融。有针对性制定民族镇村帮扶措施,持续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努力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以按照政策法规管理宗教事务为牵引,不断推进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宗教中国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推动宗教界强化教风建设。深入开展以区级为重点的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完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身建设水平。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工作、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专项工作,持续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认定工作。继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全员轮训,实施宗教人才中长期培养规划,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5

  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关于深入推进调查研究的工作部署,本人以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为主题,和县委组织部有关科室同志组成调研组,深入机关事业单位、镇街、村社区、“两新”组织等进行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一、主要做法

  《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以来,博罗县紧扣 2020 年“规范化建设”、2019年“组织力提升”主题,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是以思想为先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搭建学习平台集中学。成立 18 个镇街党校,在 378 个村 (社区) 设立分校,分批次组织党员每月集中开展 1次党课学习。开展特色活动体验学。组织全县党员参加“红色记忆、穿越惠州”活动,到县党建馆、东江纵队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打卡学习5万多人次。发放学习资料个人学。给全县党员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员读本》 等学习资料 6万多册。

  二是以组织为核心,强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优化党组织设置。升格设立 35 个村(社区) 党委、115 个村 (社区) 党总支,新建775个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58个“两新”组织党支部,结合机构改革撤销 24个并新设 25个机关事业单位党组,优化调整9个机关事业单位和 11 个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设立县委教工委统筹全县教育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党组织领导。出台《关于深化“强村固组”工程充分发挥村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实施意见》《农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实施《农村重大事项“4+2”全程纪实工作法》,以制度形式强化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转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持续整顿“六对接六查找”确定的 15 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期间集中排查整顿14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三是以干部为关键,全面加强基层组工干部队伍建设。配强党务领导干部。为3个乡镇 (街道)、14个县直机关党委配强专职抓党建的副书记,提拔4名优秀乡镇年轻干部担任乡镇组织委员。提高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待遇。面向全县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招聘 13 名事业编制人员,从 2020 年起设立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年度绩效奖励金。补选村 (社区) 党组织委员、储备干部。利用省市核定村干部财政补贴职数补选335 名村 (社区) 党组织委员、330 名村 (社区)“两委”储备干部,实现 100%的村 (社区)党组织委员不少于村 (居) 委会委员。

  四是以经费为保障,加大基层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县管党费支持力度。拨付 136万元建设党群服务中心、修缮党小组活动场所和党员活动室等。加大县级财政支持力度。每村每年安排6万元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给2600多名 80岁以上老党员每月发放 200元关怀补贴。提高工作补贴标准。将村 (居) 民小组长工作补贴提高至每月500元,进一步提高“两新”组织专兼职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补贴标准。

  五是以城市基层党建为重点,积极探索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探索实施“红色领航”工程,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突破性开局。构建“红色纽带”。建立县、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体系和“党工+社工+义工”联动体系,实行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制度和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打造“红色引擎”。把党支部建在居民小区,在商贸城、产业园建立区域性园区党组织,在园洲纺织服装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党组织。建设“红色阵地”。建成1个县级、2个街道级、3个园区、4 个社区级和 2 个新兴领域的党群服务中心,形成党群服务中心矩阵。开展“红色服务”。搭建“党建榕平台”“党建项目认领平台”,统筹辖区各领域党组织服务资源和群众需求,实现“群众点菜,党来买单”。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不严不实,形式内容单一,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和次数开展,台账管理不够规范完善。二是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比较薄弱。一些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运作不够顺畅有序,规范化建设水平较低,支委会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办公场所建设等有待加强。三是社区基础保障跟不上城市化步伐。社区基础保障较为薄弱,服务超负荷,办公用房不达标,与管理需求不能完全匹配。

  三、对策建议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瞄准“病灶”,因情施策,下苦功夫、实功夫、细功夫予以解决。

  一是在党员教育管理上再抓实。推动全县党员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开展“六个一”主题活动。组织各级党委举办一次主题征文、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编印一本主题教育应知应会“口袋书”,党员领导干部讲一堂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举办一场读书交流会,开展一次主题组织生活会,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推行党员分类管理、星级评定管理模式。制定全县实施指导意见,提高在职党员、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开发“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开发符合博罗县实际,包含“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统计分析等功能的“智慧党务”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抓实党建基础工作。实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求机关事业单位、乡镇 (街道) 领导干部既要指导单位党组织开展好党内组织生活,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与好“三会一课”等。

  二是在村 (社区) 党组织的组织力上再提升。坚持对照“组织力提升”要求查漏补缺。公开招聘一批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按照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部署,公开招聘 31名村 (社区) 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招聘一批乡镇 (街道) 党建指导员、党建联络员、村“两委”班子和村 (居) 民小组长储备人选。集中整顿一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由县领导联村、乡镇领导包村、县直单位派出干部担任“第一书记”驻村,配强工作队伍集中整顿 14 个软弱涣散问题的村级党组织。发展壮大一批试点村集体经济。每年挑选一定数量经济基础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的村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由各级财政配套补助100万元投资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每年奖励一批村 (社区) 党组织领导班子。制定《博罗县村 (社区) 党组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 30个评为优秀和 150个评为良好的村 (社区) 党组织分别放发 5万元和 2万元绩效奖励金。

  三是在社区基础保障上再发力。按照城市基层党建示范县建设标准,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保障。优化社区设置。对全县 10 个常住人口超过3000 户的社区行政管辖区划进行优化调整,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提高绩效奖励标准。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标准发放社区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金。建设职业化党建工作队伍。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各级各类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着力解决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困境。通过调剂、置换、购买、租赁等多渠道解决社区办公用房问题。

  四是在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建设上再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高起点谋划。提高党员村(居) 民小组长比例。每年拿出一部分指标从现任非党员的优秀村 (居) 民小组长中发展党员。提高支委委员兼任村 (居) 民小组长比例。选拔一批村 (居) 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在村级换届选举中推动当选支委委员并兼任村 (居) 民小组长。提升支委委员党务工作水平。用好乡镇 (街道) 党校和村 (社区) 分校,对村 (居) 民小组支委委员开展党务工作知识专题培训。加强村(居) 小组党支部基础保障。指导乡镇 (街道)为村 (居) 民小组党支部配备办公室、组织生活室等,保障阵地。专项整治违规发展党员问题。组织各党 (工) 委采取自我排查、交叉检查的形式排查整治“带病入党”、弄虚作假、“人情党员”等违规发展党员问题。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6

  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紧紧围绕启东市产业招商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具体工作要求,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加强招商队伍建设,优化招商模式,拓宽信息渠道,完善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两年来,圆陀角新签约十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4个(恒大文旅城首期,恒大文化旅游城二期,新湖万豪酒店、太阳湖旅游综合开发),累计到账外资3800万美元,环球嘉年华、蓝城文旅小镇等一批优质文旅项目正在积极洽谈推进。

  一、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统筹,提高招商工作组织化程度。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坚持将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对重点项目亲自上门推进,对重特大项目邀请市挂钩领导上门推进。截止到目前,园区主要领导外出拜访推进项目60多个,邀请市挂钩联系领导拜访推进项目9个,有力加快了重大项目的落地。二是充实工作力量。充分调动园区上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组织抽调、招聘等方式,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外出招商,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对招商人员进行优化调整,奖优淘劣,并不断加强对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使驻外招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努力培育一支能力强、业务精的招商工作队伍。目前,度假区共有6名驻外招商人员。优化考核和奖励机制,充分激发招商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性。三是开展委托招商。积极与世界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五大咨询公司等专业咨询服务机构联系,广泛收集投资项目尤其是外资项目信息。加强与知名中介机构的合作,目前已于多家咨询机构建立长久合作关系,成功挖掘到了苏州互友工业、广东车载柔性线路板等制造业项目信息。

  (二)注重活动开展,浓厚招商氛围。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区内优质资源,精选招商项目,不断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努力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园区开发建设。我们充分利用各种招商推介会、旅游交易会、网络等平台全面推介启东旅游。2018年以来,先后在上海、xx、xx等重点城市召开各类招商推介活动20余场,对接环球嘉年华、宋城文旅、横店影视、中青旅等重点客商30余家,推动一批重大旅游项目落地。同时,持续开展体育赛事活动,先后成功举办国际沙滩排球巡回赛、中国羽毛球俱乐部超级联赛、国际铁人三项赛等活动,不断提升圆陀角的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加快项目建设,提升园区承载力。

  围绕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建设高品质旅游度假区,提升对客商的吸引力。总投资200亿元的恒大文旅城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首期项目婚礼庄园和童话大街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儿童游乐场目前,已完成对游客开放,二期项目已完成桩基施工;

  总投资11亿元的新湖太阳湖已完成人工湖开挖,环湖道路及部分景观桥梁建成通车,景观道路铺装完成40%左右,绿化苗木栽植完成50%左右,游客中心现正在进行场地平整,桩基已进场,滨湖商业区完成建筑设计,即将全面开工建设;

  总投资10亿元的新湖万豪酒店快速推进,酒店主体建筑已完成桩基施工,即将进行基础开挖,年底前主体结构封顶,配套综合楼已施工至地上一层;

  总投资11亿元的渔人码头主体工程已经竣工,城市客厅开始内装,现正在全面招商阶段;

  总投资6亿元的园区道路框架体系建设已进入工程收尾阶段,xx路、江韵路、海城路、336东延段已建成通车,中央大道完成60%左右工程,部分路面已完成沥青摊铺,具备通车条件、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圆陀角是以发展文旅产业为主导的园区,在项目招引上也与其他区镇有较大区别。文旅项目,尤其是大型项目,用地规模大,用地指标取得比较难,投资回报周期长,企业投资附带条件复杂,项目优劣难区分,在一定程度上给文旅项目的招引带来困难造成了困难。

  一是招商资源匮乏。主要是指能满足企业入驻和项目落地所需要的土地资源、载体资源、以及企业发展所需的自然资源、人文历史资源等。二是优质土地资源比较稀缺。目前,园区房地产业占据了大量优质土地、海岸资源,纯旅游项目的用地比较稀缺,土地的转性和指标取得成为园区发展瓶颈。三是海洋生态保护与园区进一步发展的矛盾。国家生态保护政策对园区项目引入和开发建设有相当程度的限制作用。四是主导产业融合不突出。从产业结构来看,园区旅游产业还没有形成真正的格局。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7

  基层党建处于党建工作的最前沿,直接面对纷繁的新矛盾、新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党建工作出现了诸多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严重影响着党建工作的效率与效果。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对照《2019 年度落实<广东省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 年)>重点任务》相关要求,对落实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的存在问题及对策进行总结。

  一、 存在的问题

  1.党建学习积极性不足。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部分党员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等思想,同时部分党员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使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学习成效有待提高。二是学习实效性不强,基层党组织未能保证每次都能及时高效学习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积极主动高效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2.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一是工作内容单一,基层党组织习惯于按部就班开展工作,对上级的工作安排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音,但工作内容单一,将上级部署有机融入实际工作方面存在欠缺,不能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的先锋作用。二是党建工作缺乏特色,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时缺乏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手段,教育内容、活动形式较单一,在如何围绕党建开展相关工作的方法、思路不多,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

  3.服务群众能力较弱。基层党组织对新形势下自身职能转换不够明确,对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的认识不足,片面认为基层党建工作就是表彰奖励、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开展活动等,未充分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重大意义。

  4.“深圳智慧党建”系统使用力度亟待加强。当前存在部分党员还未完全适应使用新系统,会议漏签、通知漏收等现象时常发生,未能充分有效发挥“深圳智慧党建”的服务功能。

  二、 对策建议

  1.提高党建学习积极性。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实效性,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原汁原味传达政策精神,确保政令畅通,争当讲政治的表率、执行政策的典范。

  2.进一步丰富党建工作内容。一是创新学习内容,以党支部“学习日”为平台,立足本职,坚持每周开展相关专题业务培训或研讨,积极为党员“充电”,进一步确立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跳出“就党建抓党建”的认识误区,转为以党建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创新活动方式,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要求出发,充分调动党员参加党的活动的积极性,以增强党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为目标,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在实践中考验党员,在实践中锻炼党员,在实践中提升党员素质;同时为广大党员提供全面、最新的党建书籍和材料,鼓励广大党员通过自学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

  3.加强党员群众服务能力。通过主题党日,以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为契机,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等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和使命,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

  4.加大“深圳智慧党建”使用力度。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用好“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同时指导每一位党员用好“深圳智慧党建”系统,促进日常党务工作与“深圳智慧党建”系统的深度融合,充分提高党建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8

  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既定的发展战略。城市,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传承文化的载体,在法治建设中无疑承担着首要的责任。XX年4月,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创建法治城市的号召。本文拟针对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问题,谈一下个人浅显的看法。

  一、当前法治城市创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的最初产生,即与城市、商品交换有着不解之缘,可以说,法在城市之中孕育产生。经过数千年的发展,法已经渗透到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市民社会自发的演变进化,法治社会或许也会自然生成;而通过有意识的开展创建活动,法治城市的形成则会更加快捷。当前,各地创建活动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一)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随着区域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地都非常注重城市形象的塑造和宣传,注重通过创建活动,获取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森林城市、环保城市等各种荣誉称号,以增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相形之下,法治城市这一颇具含金量的称号并没有得到城市执政者的广泛关注。除了江苏、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之外,在全国其他地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往往悄无声息,相关职能部门也无所作为。在一个地区内部,由于执政者法律意识的不同,对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重视程度也存在差别。创建活动没能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展开,也尚没有形成各地相互竞争加压的态势。

  (二)创建活动考评机制不健全。法治建设更多的属于软件建设,属于城市竞争力中的软实力,本身在考评方面就面临着量化的难题。加上法治城市创建涉及面广,涉及部门多,由此很难形成真正系统完善的考评细则。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其他创建活动,相关主管机构都已经出台了明确的考评标准和细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操作起来比较方便。法治城市创建,目前尚处于探索阶段,除江苏、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法治县标准、法治政府标准外,尚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出台,全国普法办的文件也只是提供了原则性的指导意见。这种状况,客观上亦给创建活动的开展制造了难题。

  (三)创建活动协调联动力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强有力的协调机关。政法、司法、公安、检察、法院、法制,以及政府众多执法机关在创建活动中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些机关隶属不同、性质不同、业务不同,如何整合资源,形成创建合力,对协调联动机制提出了很高要求。目前各地协调联动模式不同,较多的是由县、市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这种模式面临着缺少权威、缺少制约手段等弊端,难以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众多相关职能部门没有把创建活动当做一项必需的任务来抓,创建往往流于口号和形式。

  (四)创建活动群众参与度不够。法治城市创建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这是全国普法办提出的创建工作原则。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往往强调行政主导,本也无可厚非。正如马怀德教授所言,“在中国这样一个主要依靠行政主导的发展中国家,推行法治与发展经济一样,需要来自政府方面的强大动力”。但是,法治创建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建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说城市实现了法治化。在当前的创建活动中,往往忽视了市民社会的培育、忽视了民间组织的参与,创建活动缺少了“源头活水”。

  二、对创建法治城市的几点建议

  法治城市创建意义重大。研究发现,法治指数每上升一点,低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增加100美元以上,中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提高到400美元,高收入国家平均每人财富总值可以提升近3000美元。(见《瞭望东方周刊》XX年40期)。因此,专家提出论点:法治创造gdp。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就如同发展城市经济一样,应当成为城市管理者的自觉行动。针对存在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着手,抓好创建工作:(一)确立创建活动的具体目标。城市间的竞争对城市品牌塑造提出了要求,城市执政者自身有通过创建为城市获得各种“城市名片”的内在动力。比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等在经过考察认定合格后,国家相关机构往往要授予该城市荣誉称号和奖牌,一些省级政府对取得荣誉称号的城市还要给予物质奖励。作为一种创建活动,法治城市创建因此也需要有明确的看得见的荣誉作为目标。当前,江苏等地采取了授予“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方式。在国家层面,尚没有关于“国家法治城市”如何申报、由何种机构负责评审等规定,这一定程度上将法治城市创建活动限定在了省级区域之内。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国家级目标的缺位,导致创建活力未能得到激发。笔者建议,可以在设立“省级法治城市”的基础上,尽快确立“国家法治城市”这一荣誉称号和制度,使二者能够有效衔接。

  (二)制定法治城市的具体标准。法治作为人类共有的政治文明,即便不同法系,也有某种程度的共性。作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拟定法治城市的共同标准,完全可行。作为法治创建活动先行者的江苏省,XX年即推出了相关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内容涵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学法守法、依法管理、组织保障六方面。其他地方,更多的是针对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指标体系,比如深圳市制定了《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内容翔实,共12个大项44个子项225个细项。创建法治城市,当然要求达到法治政府的目标。但是,法治城市创建是个更广泛的概念,不但涵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机关系统,律师、协会、社区等中介组织和自治组织也应包含在内,作为城市主体的企业、市民更是不可或缺。因此,应以全国普法办《意见》中列举的十大任务为指导,构筑众多的子门类标准,对十大方面原则任务进行细化和补缺,构筑起完整的系统的法治城市标准。

  (三)建立创建活动的权威机构。创建活动需要多方参与,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职能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考虑到中国目前的政治体制,建议设立专门的.“创建法治城市领导小组”,由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等系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具体涉法部门的领导为成员,定期举行例会,讨论创建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领导小组下,设立“创建法治城市办公室”,直接隶属于所在市市委市政府领导,由具有专业法律知识和经验的专职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法治城市创建标准的拟定、日常的督察、年终的考核等职能。当然,机构方面的问题没必要整齐划一,可以由各个地方结合自身城市特色创造性的设置,重要的是机构能够真正发挥作用。在具体创建过程中,为保障机构的权威性,增强其协调联动能力,可以赋予其相应的权力,比如对日常法治工作的检查权、对不服从协调的建议处分权等,该机构亦可以通过对创建工作的考评奖惩确立自己的权威。

  (四)把握创建活动的重点领域。法制城市创建涉及面广,但城市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应抓住几个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最为关键。普通市民在生活中不可避免的要经常和政府机关打交道,建设服务、责任、信用、公开政府是市民的普遍诉求,这些诉求归结于一点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也是创建活动的重点。市民社会中纠纷不可避免,纠纷能否得到公正解决,直接影响市民的法治信仰。正如一句著名的法谚所说:“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其他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公正的举动不过弄脏水流,而不公正的司法判决则把水源弄坏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规范的市场秩序也是法治城市的必然要求。市民生活在城市中,首先需要生活的安全感、交易的公平感,法治城市应当是一个犯罪和治安案件低发的地区,一个市场发育成熟,市场资源自由流通合理配置,各种交易诚信公平的地区。

  (五)畅通群众参与创建的渠道。法治城市创建的成果将由市民共享,法治城市创建的过程离不开市民的广泛参与。要发挥办事处、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调动群众参与法治城市创建的积极性。在立法过程中,可以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由市民参与其中,做到民主立法。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推行人民陪审员制度,让群众参与司法活动。可以将一些典型案件的法庭开到群众中间,使市民近距离的受到法治教育。可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传媒,向市民宣传普及法治知识。特别是对于群众的诉求,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反馈。要扩大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范围,提高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使市民能够得到及时的法律帮助。在制定法治城市考评标准时,群众应该广泛参与;在出台的考评体系中,市民的法治满意度、法治参与度,应当成为主要测评指标。

  创建法治城市,推进城市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城市的执政者、管理者,应当清醒的看到法治城市创建的价值所在。法治城市创建的考评标准和机制需进一步探索完善,对创建活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也有一个深化的过程,法治城市创建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我们常抓不懈的研究和努力。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是哪三年 上海市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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