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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招聘50人公告

来源:西藏 日期:2022-11-0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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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国务院2012年4月16日发布、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告的使用表述为:“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招聘50人公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管委会招聘50人公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30日。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拉萨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工作。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组织实施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属地优先、就近安排”原则,招聘对象优先为柳梧籍、拉萨籍(高考时户籍地为拉萨)全日制普通大专(含职业技术学院)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积极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二、招聘岗位类别及名额

  共招聘50人,全部为柳梧新区管委会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聘期3年(含试用期2个月),具体由柳梧新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热爱报考岗位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政治立场坚定,反对*,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区市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服从招聘单位管理及工作安排。

  4.具有招聘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立场动摇、理想信念缺失的;

  2.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揭批“十四世”*等重大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做“两面人”“两面派”、同情支持*集团、参与*破坏活动的;

  3.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所有应聘者将简历投递至LWXQRSJ@163.COM。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点击查看具体电话)。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疫情原因体检暂缓。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考生及其家庭主要成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待遇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藏组发〔2010〕19号)的规定,具体为:

  (一)薪酬待遇

  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1.职务等级工资。3000元/月;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2.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二)通讯补助

  100元/月。

  (三)社会保障

  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四)休假待遇

  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区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五)其他待遇

  1.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不予解决住房。

  2.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3.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七、人员管理

  (一)岗位管理

  由柳梧新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岗位职责

  负责柳梧新区疫情防控核酸采样工作及其他。

  (三)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7.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柳梧新区人社局(组织部)联合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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